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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8/6/13 11:44 只看该作者
中国少数民族教育 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
中国少数民族教育 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
| | | 一、专业简介
中国少数民族教育硕士点设置时间是 2004 年 6 月。现有教授 1 人(博导),副教授 2 人,其中 2 人有博士学位。办学特色是理论研究和田野工作相结合。已毕业研究生 15 人;目前在读研究生 4 人。导师组成员有 滕星 教授、曲木铁西副教授、吴明海副教授。 二、培养目标
政治目标: 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既有科学精神又有人文精神、既有研究能力又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较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 专业学习要求: 1 、深刻理解和全面掌握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教育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走又红又专、全面发展的道路; 2 、系统地学习和掌握中国少数民族教育的基础理论,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重大科研成果和未来发展趋势; 3 、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以及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学风,运用本专业的研究方法以及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如教育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对中国少数民族教育重要的理论问题、政策法规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科学研究,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使研究生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4 、培养从事专业教学、管理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 5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查阅外文资料,具有对外学术交流的能力。 就业目标: 1 、教育科研工作; 2 、教育教学工作; 3 教育行政管理工作; 4 、教育新闻出版工作; 5 、多元文化社会企业的人力资源培训与管理工作; 6 。非政府组织文化与教育项目策划与管理工作;国际组织文化与教育项目策划与管理工作; 7 其他工作。 三 、授予学位:法学硕士 四、研究方向
1. 教育人类学 2. 少数民族基础教育 3. 少数民族高等教育 五、 学制与学分
标准学制为三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应至少修满 36 学分 , 其中:必修课不少于 25 学分(公共必修课程 7 学分、学位核心课程不少于 18 学分)、选修课不少于 10 学分、实践调查 1 学分。
六、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时间 | 备注 | 必 修 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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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必修课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文科) | 54 | 3 | 第 1 学期 |
| 第一外国语 | 144 | 4 | 第 1 、 2 学期 | 学位
核心
课程
| 学科基础课 | 教育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 54 | 3 | 第 1 学期
| 课程设置 6 门为宜,不超过 7 门。
| 专业课 | 心理学通论 | 54 | 3 | 第 1 学期
| 文化人类学与教育 | 54 | 3 | 第 1 学期
| 教育哲学 | 54 | 3 | 第 1 学期
| 西方社会科学与教育人类学理论 | 54 | 3 | 第 2 学期
| 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史 | 54 | 3 | 第 2 学期
| 选 修 课 | 公共选修课 | 第二外国语
| 72 | 2 | 第 2 学期
| 各专业开设专业选修课门数不限。
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由选修,获取规定的学分。
| 外语口语与听力
| 72 | 2 | 第 2 学期
| 外语阅读与写作
| 72 | 2 | 第 2 学期
| 专业选修 | 全球多元文化社会与教育 | 36 | 2 | 第 1 学期
| 少数民族基础教育研究 | 36 | 2 | 第 1 学期
| 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研究 | 36 | 2 | 第 2 学期
| 教育人类学本土研究的案例分析 | 36 | 2 | 第 3 学期
| 民族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 | 36 | 2 | 第 3 学期
| 少数民族传统教育 | 36 | 2 | 第 3 学期
| 其它必修环节
| 开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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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 学期 |
| 实践调查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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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分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增加 。
| 补修课程 | 中外教育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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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学科、同等学力考取者须修读至少 2 门以上本专业本科阶段核心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 中国民族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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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培养方式
教学组织方式:授课与讨论相结合 八、论文撰写
在读期间,应以中央民族大学为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 1 篇学术论文;学位论文一般为 3-5 万字。
组长:滕星
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
2005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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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i uksura i niyalma wakangge i mujilen urunakv encu sem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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