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女子的发式
满族妇女的发式变化较多。在幼年时期因习骑射、练拼杀的需要,所以发式和男孩相同,剔去四周头发,只留颅后发,结发成辫盘于脑后。直到快要成年待嫁了才开始留发,但多数女孩绾成抓髻或梳成单辫盘于脑后。已婚女子的发式,多数是绾髻,梳成“两把头”。“两把头”就是把头发束劲头顶:平均分成两把儿,在头顶上梳成一个馒头形的发髻。满族的妇女历来就非常讲究头饰,在发髻上戴花和插“扁方”是满族妇女不可缺少的头饰。这里所说的“扁方”是一根约七、八厘米宽十五厘米左右长的银制、金制或铜制的簪子,横插于发髻之中。
满族妇女所戴的花儿也大有讲究:未出嫁的姑娘不能戴红花儿。多数都戴白色的花,另外也可以戴兰色和黄色的花。因为满族历来就崇爱白色,认为白色是最圣洁的颜色,戴白花是希望姑娘们能象白花一样的纯洁。就是出嫁姑娘从娘家出发了,也要头戴白花儿,只有在婆家拜了天地以后,才能由大伯嫂等人将白花去掉,换成红颜色的花。花的颜色的变化象征着一个纯洁的姑娘,从此时开始身份和地位有了变化,不是姑娘而是媳妇了。如果男人死了而没再嫁,头上的花就永远是白色的。 ,
满族妇女对耳饰也十分重视。女孩出生以后,一般都要在耳朵上扎一个或三个小孔,准备长大戴耳钳之用,俗称一耳三钳。但不是所有的满族妇女都能达到一耳三钳,这里所说的耳钳都是纯金制成的,最次的也是银制的,这和满族共同体形成以前所戴的骨制耳环不一样,那时的耳环多数都是用兽骨自制的,根本无需花钱。
满族妇女长期从事劳动。从不裹脚,一直保持着天足,脚上过去还有“民装”和“旗装”之分。
1644年,也就是清顺治元年,满族十三万铁骑攻占了明朝的首都北京城,开创了清王朝统治中华长达二百六十八年之基业。
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满族人的服饰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时的旗袍不仅在面料上多以闪光的绸缎为主,而且在样式上也讲究起来。在盛京时期,男人的旗袍仅以兰色和黑色为主,到了北京,色彩上就突破了兰黑两色。但任何官员和平
民都不得以黄色为袍,因为那是皇家独尊之颜色,如果除皇家外的人穿了皇家独尊的颜色,就是犯了大不敬之罪,是要祸灭九族的,就连诸亲王贝勒和大阿哥也只能因军功显赫而穿皇帝恩赏的黄马褂,而不能穿黄袍。
民间男人的旗袍仍是以兰黑二色为主,但读书人却有相当一部分穿白色、红色、紫色的旗袍。
妇女所穿旗袍变化就更大了,一是在原来圆领旗袍的基础上加上了有一寸多高的立领,二是做工装饰和样式方面远比原来在盛京时期的旗袍精巧得多。她们不仅在领口、袖头和捻襟上增加了两三道色彩鲜艳的花边和牙子;而且还加上了闪闪发光的小贝饰和玉饰,穿在身上显得格外庄重、典雅华贵。
妇女也有了新的头饰。这就是在原来梳的两把头的基础上加戴一种横式双棱形的头饰,这种头饰双棱部分是扁平的,且内有细小的支架,下部开口处有两条同头饰相同颜色的黑带子。双棱部分的横长和自己的肩宽基本相等,双棱部分的高大约有十五公分。在双棱中间交叉部位的稍下方和左右靠近棱端的部分各有一朵鲜艳的绢花,在双棱左右的顶点各垂下一条
二十多公分长的穗子。
妇女佩戴这种头饰,原来的发式无需变化,只要把头饰套在头顶的发髻之上系好带子就行了。但这种头饰是和穿着配套的,凡佩戴这种头饰必须同时穿上漂亮的旗袍。
这种头饰满族人称之为“京头”,就连民间的女子很多人都有,而且不分姑娘、媳妇均可以戴。怎样从头饰上区别姑娘和媳妇呢?其实这也是十分明显的,姑娘的头饰是白花儿,而且从右边垂下一条白色的穗子,而媳妇的头饰是红花,从左右垂下两条穗子。如果
男人死了而没有再嫁,头饰上的花和两条穗子就换成了白色的了。
有了这种头饰,爱漂亮的姑娘和年青的媳妇们几乎每天都戴,如果来了客人这种头饰更不可少,因为满族人把它视为尊客的一种礼节。但上了年岁的老年人,平日还是在头顶梳上一个髻,插上扁方和花,只有到了大的节庆之日才拿出来戴在头上。
无论是否梳京头,满族妇女的头发都要梳得立立正正儿的,有条件的要擦头油,没条件的用水梳,无论怎样忙也决不可披头散发,这是由民族习惯决定的,否则就会被人说成是半疯儿。
顺治元年以后.满族人的鞋也有了很大的变化。除进山狩猎外,平时男人们也穿布鞋,他们喜穿一种叫踢死牛的布鞋,这种鞋内软外硬,特别是鞋尖部分更硬,这恐怕也是一种战备的需要吧。女人穿的有一种叫“寸子”的鞋。所谓。“寸子”,就是在布鞋底上脚心
部位加上一块一寸高花盆状的小底。这种鞋除宫庭和老百姓中富有人家的小姐(满族称小姐为“格格”、称媳妇为“乌伦”)外,平民日常很少穿它,因为它接触地面积很小,只有脚掌面积的三分之一,穿上它不平稳,不利于劳动和操持家务,只有在接待客人或给族中老年人拜年时才穿用几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