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档案中成著的传记资料
档案中的成著,指已经定稿的书,如业已修成的玉牒、传表,或者是已成稿的文章,如国史馆编纂的个人传记,已完成初稿、修订稿的。本节只叙述两种成品,即国史馆的传记和宗人府的谱牒。
(一)国史馆传稿的史料价值
庄吉发在前述文中说:“国史馆所纂列传体例的严谨,传稿的履经重修或复辑,以及传记资料的丰富等等,清史稿实望尘莫及。”他是从国史馆传稿与《清史稿》列传比较而言,其实所讲的也正是国史馆传稿的优点。体例严谨,反复修订,为的是成品的高质量,具体地说是为传记文翔实可信,这或许可以认为是国史馆多数传稿的特色。我们还是借用庄吉发文中的资料进行说明。庄文以国史馆冯子材传稿的初辑本与《清史稿》冯子材传作对比,国史馆传稿云:“冯子材,广东钦州直隶州人。初聚徒于博白县,由归善勇目,从提督向荣征贼。”《清史稿》传则谓:“冯子材,字翠亭,广东钦州人。初从向荣讨粤寇,……”《清史稿》对冯子材的历史是从参加向荣部与太平军作战开始,不提他前面的活动,而国史馆传稿写他的出身,起始是博白地方的小股“盗匪”的头目,以勇目归附于清军。不讲其出身,是为尊者讳,隐瞒事实真相,由此可见国史馆传稿尊重史实,翔实可信。庄文又举出耆英传的例子,《清史稿》的耆英传,在记叙其道光四年的事迹时,惟云“送宗室闲散移驻双城堡”。国史馆耆英传稿复辑本的同年内容是:“四年三月,新定双城堡京旗移屯章程,上念其生计维艰,命耆英前往履勘。寻奏,查双城堡中左右三屯,有奉天旗下留养二百余户,如令此项闲丁帮种地亩,可省京旗雇觅人夫之费,从之。七月,兼正黄旗护军统领,转兵部左侍郎,充国史馆清文总校。”不仅说明了他去双城堡的意义和作用,还交代了他的兼职及职务的变动,情节丰富多了。我们阅读《清史列传》和《清史稿》,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就是前书内容详细,后书简单。前书的传记相当部分来自国史馆传稿,因此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传稿内容的丰富性。庄文所举的事例与我们的印象相结合,证明国史馆传稿具有内容翔实的特点,加之它的可信度较大,因此它的史料价值较高。
国史馆传稿所涉及的人物,据《国立故宫博物院藏清代文献传包传稿人名索引》著录,有一万五千人之多,这大约是包括了正传、附传、附见人物在内的,这个人数多于其他传记成著。《三十三种清代传记综合引得》,是从三十三传记专著中作出人名索引,计有万人,尚比国史馆传稿的传主少五千人,即少了一半。这么多人物的传稿,被《清史列传》、《国史列传》等书收进不少,不过未刊行的仍多,所以对收藏在台北故宫博物院和一史馆的内容翔实的众多的传稿,需要重视对它的利用,人物传记的研究者倘若不能充分发掘这类宝藏,未免有太多的遗憾。
使用国史馆传稿,有一部很好的工具书值得在这里作出说明,以兹提高传稿的利用效率。台北故宫博物院编印的《国立故宫博物院藏清代文献传包传稿人名索引》,1986年梓刻。此书将该馆所藏传包、传稿整合编次,一一列出人名;人名依姓氏笔画及点横竖撇为序;遇有同姓名者,增列别号、籍里,旗人则以旗籍区分,妇女即加注父、夫之名;姓名后书写传记所在的传包、传稿的编号,一人有数个传包、传稿者尽行记注,以免遗漏;凡在《三十三种清代传记综合引得》有著录的人物,在其名字前面加三角符号以为标识。兹将其《凡例》和四画文姓人名索引复印件附录于后,请读者对照阅览,即可明了其编辑方法,以便去该馆利用。(【附录35,3页;原书凡例、6-9页】)编辑此书颇下了一番功夫,单与《三十三种清代传记综合引得》人名索引核对,就见其用力之勤,而这并非此书所必做的事情,但是做出来了,对读者大有用场,因为知道档案外的传记之所在,利用者可以去寻觅,以便对照阅览。人名下提供收藏品的编号,欲读某人的传稿,查到人名,即可按编号索取传稿,方便得很。利用者持此一册在手,查阅资料会迅速得多。
(二)内府收藏的谱牒传记史料
民间族谱,本书已作了专章的介绍,就中对玉牒也点到了,这里要说的是作为档案的谱牒,而且说的亦颇简略。
本书作者在八十年代初利用《宗室玉牒》和宗人府有关宗室成员命名事务的档案,撰写《康熙十四子胤禵改名考释》,载于《历史档案》1981年第四期,从使用玉牒资料的亲身体会,深知玉牒对于人物传记研究的价值。清朝规定玉牒每十年一修(到第十年就修,而非隔十年才修),于是隔九年就有一部新的玉牒面世。如顺治十八年纂成玉牒,此后康熙九年、十八年、二十七年……陆续有玉牒的编纂。玉牒记录宗室每一个成员的简历,包括他的名字(原名、更名)、身世(血缘关系,即父母)、生卒年月日时、世爵官职、升降赏罚缘由、婚配及子女情况。由于玉牒连续修纂的特性,一个人,如果不是短命的话,他的生平载入玉牒,当不只一次,因此他的资料在不断增加。这些资料综合起来,如同前述履历差不多,所以根据玉牒提供的信息,可以刻画人物概貌。
本章第一节第四目叙述传记文书形成时,说到宗室觉罗名册,即是宗室觉罗的族谱及其草本,其内容举二例以明之。《正黄旗第一族红名男册》对宜荣的登记是:“正黄旗第一族宗室宜荣,奕字辈,行一,道光十三年癸巳七月十八日子时,嫡母何佳氏巴崩阿之女所出。祖玉林,父敦亨。嫡妻关佳氏奎存之女,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卒。继妻张佳氏常祥之女,宣统六年十月十八日子时卒。”(宗人府全宗•宗室觉罗名册•户卷00001号)《正黄旗第一族红名女册》所载钰培第二女:“正黄旗第一族宗室钰培之第二女,溥字辈,光绪十一年乙酉十月二十九日亥时,嫡母关佳氏恩祥之女所出。于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选崇德氏世管佐领崇恩为婿,本月成婚。”(宗人府全宗•宗室觉罗名册•户卷00005号)上述男女各一人,他们的父母、行辈、生年、婚配诸方面,事实清晰。名册已呈现其半生历史。因系红名名册,登记者仍健在,故云半生,若是墨书名册,即可知上谱者的一生历史了。此类图籍,反映宗室成员之简况,同于民间的族谱,不必多叙。
内务府所属人户要呈报家谱,本书作者检阅了制作于光绪三年、十二年、二十一年、二十四年、宣统二年的数十种,全系采用谱图法书写世系。其格式为:右书某旗某地某身份某人呈报家谱图,中间为世系图,左下写某人家谱,死者墨书姓名,生者红名,许多谱上盖有“管理三旗银两庄头处关防”的钤印。谱长约一尺五寸,宽约长度的一半。如《泰陵应差正黄旗易州红罗厂居住园头张顺承呈报家谱图》,表明张家是园头,在泰陵应差。谱上只写男性姓名,他家已传十世,至第八世人丁才多起来,详见附录三十六。(【附录36,1页;影印件】)再如《镶黄旗沙河居住屯领催毡匠申庆旺呈报家谱图》,申家是领催(小头领),承担毡匠义务,居住在沙河县,已传七代,人丁一代比一代增多。(【附录37,1页;内务府全宗•人事类•第7835项谱卷34影印件】)这些家谱的事主都是内务府庄头处管理下的人,身份和应役项目有所不一,其中有庄头、格退庄头、蜜户、格退蜜户、苇户、格退苇户、百长、领催、毡匠、一般的投充、格退投充等,居住分散在京畿各县,有东安、武清、通州、玉田、涞水、顺义、易州、沙河等县,亦有居于京城的。这类家谱,将谱主的旗籍、身份、职业和差役、居地、身世、世系关系交代明白,惟只书人名,对人物传记讲,材料少,比不上刚刚讲到的宗人府族谱。可是那些谱主是宗室成员,而这些是投充人,身份很低,他们因世代在内务府属下应役当差,所以才要他们呈报家谱,以免逃避差役。有这类资料的留存,对了解他们的历史还是颇有价值的。
一史馆收藏从宗室成员到投充人的谱牒,使宗室及为皇室服役的人员都有了传记材料的留存。
宗人府、内务府的谱牒与民间族谱,共同构成各色人等的家谱,各种人都有了具备家谱资料的可能,使传记材料深入到各个社会层面,令人进一步加深对族谱传记史料意义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