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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春无语 2006/11/14 17:16

如何使满语成为满洲儿童母语的探讨

[align=left]很早就酝酿写篇这样的文章,但是总觉得手头的数据资料比较少,想等多完善一些再发,但是昨天与sure agu聊了一下,觉得还是应该发上来,大家集思广益。我这篇文章就算是抛砖引玉了。

我们认为,要想发展满语,必须抓住幼儿教育。

[size=3][size=4]如何使满语成为满洲儿童母语的探讨

    在此,我们暂且排除语言学习个体差异的问题,只做一个幼儿语言发展共性的探讨。

首先,我们明确一个概念:语言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现象,就个体而言,语言是思维的工具,是认知能力的一种,也是社会交往的工具,是儿童社会化、个性发展的重要标志。
[/size][/size][/align][align=left][size=3][size=4][b]第一部分 语言体系的形成
[/b][/size][/size][/align][align=left][size=3][size=4]母语体系的形成[/size][/size][/align][align=left][size=3][size=4]
儿童语言的发展按照大多数语言学家的理论观点,可以做如下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无意识的交流阶段(出生0—4个月)
    父母对小儿的咕咕声或啼哭声只能根据自己的想法作解释,所以,这一阶段又称之为解释性的交流。小儿开始时也没有意识自己的发声或啼哭声能够影响父母的行为,但父母自小儿出生后第一天就把孩子当做交流的个体,对孩子的不同声音作出不同的照顾性应答,有的父母会用短的简单句对小儿说话,特别是母亲,有时以高的音调和夸张的声音逗引孩子,小儿在这样的环境中懂得了寻找交流对象,渐渐地产生父母与小儿之间的相互作用,例如用哭声示意父母抱、饿了或尿湿了要父母关照等。于是进入下一个阶段。[/size][/size][/align][size=3][size=4]
第二阶段:有意识的交流阶段(4-9个月)
    4个月的小儿能用眼睛盯着父母所指的事物,父母和小儿把眼光共同落在同一事物上,此时,最好父母口中念念有词,对孩子说物品的名称,大约6-8个月的时候,父母可对着图片说出名称,而在9个月的时候,小儿可有交流性的眼光注视,即不但注视着事物,还会转向父母,注意父母的瓜,这一能力的出现意味着小儿与父母有了有意识的信息传递,不仅如此,9个月的婴儿还可理解一些名词,如“钉”、“球”、“狗”等。

第三阶段:单词阶段(9-18个月)
    约12个月的小儿会说出单词,单词的性质大多数为名词。尽管小儿很早就能理解一些动词,但说动词要落后于说名词。在这个阶段,小儿会在情境中使用会说的一些单词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单词开始时发展得比较慢一些,但接着就会出现一个很快的两个字组成的词组。一般来说,小儿至少能说50个单词,才会发展词组。因此父母在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扩大儿童的词汇量,大概在18个月左右,两个字的词组就会出现。

第四阶段:词组阶段(18-24个月)
    这个时期的小儿会用单词和词组说自己的事情以及他们生活的环境,而且有了最初的语句形式,父母们无需再把精力放在小儿词语的内容上,而是训练孩子使用句子表达,其中包括了语法的万分,而且语言的训练应在小儿的生活环境中进行,鼓励他们与父母和老师泺。在这个阶段开始时,父母为孩子提供词组示范,如说“坐凳上”、“吻娃娃”。对这种“电报式”的说话示范,语言专家各执己见, 有的赞成,有的反对。不过,有一条原则应当记住:语言不只是用简单的词的组合来表达意思,而是要用语法组成句子后才能说明意义。因此,在对儿童语言的干预中,父母要避免用语法不确切的话与孩子沟通。

第五阶段:早期造句阶段(24-36个月)
    小儿说事物已不再局限在此时此景,还能说不在眼前的事情,能用简单的短句如名词加上动词。在说话中,小儿还能使用代词“我、你、他”,介词“上、下”,形容词“好、坏、多、少”上等等。至36个月左右,小儿基本上能用短句进行表达,并且开始步入完整的造句系统。

第六阶段:句子掌握阶段(3-5岁)
    小儿可以使用简单句和较复杂的句子,掌握了大部分的语法结构形式,而且能够有一点点理解词语的抽象关系。一些心理学家认为小儿这一阶段的词汇已接近成人,说话俨然像个“小大人”。这时,父母与孩子的交流要注重完整的句子表达,为孩子起示范作用,同时要培养孩子听众指令做事,从而为入学做好语言的准备。

第七阶段:完整的语法阶段(5岁-成人)
    从此,儿童逐渐建立了成样的语言能力,而这个过程中的儿童,也还是在不断地扩充自己的词汇,改善自己的表达及语言在环境中的使用,但不再增加新的语言形式。这个时期是个体交流能力明显增长的时期,有些专家认为,5岁是语言发育的一个分水岭,从这时开始至12岁,语言的发展将出现根本性改变,不仅是句子的复杂化,而且句子的含义和语言的用途向高级发展,最为显著的一个变化是儿童用语言学习阅读和书写。

通过以上的文字,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孩子在5岁的时候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母语体系,并会通过以后的学习不断的完善。我们做个这样的假设,假如一个满洲的孩子出生在一个父母都能够熟练使用满语的家庭,并且该家庭的曰常交流用语就是满语,那么应该说这个孩子在不受任何外界影响的情况下,在5岁的时候就能够建立起这个母语体系并使用满语进行简单的交流了。但是这个时候建立起来的母语体系是非常脆弱的,如果没有以后不断的学习和强化,那么这个体系很快就就会摇摇欲坠并土崩瓦解了。

[b]双语环境下的成长[/b]
目前,我们所看到的双语幼儿园或者学校里所进行的英语方面的教学,通常是以上课的形式进行的,一堂一堂的英语课,有些是由外教进行的,有些是由中国的外语老师完成的,从准确的意义上来说这些只能被称为外语教学,而不是真正的双语教育。

真正的双语环境是两个相对完整的语言体系同时存在。使用者要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根据不同的语言需要切换两种语言与两个不同的人群进行交流与沟通。

对于复杂语言环境(一般情况下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环境)下儿童的语言体系的构建,在此种情况下确实会出现一些问题,很多专家也指出:孩子在语言环境复杂的情况下往往要开口说活要晚于语言环境单一的孩子。

在此,我举一些具体的事例以作参考:
小夫,男,1995年4月生于北京,1997年底可以说少量的多语言词汇,但不能与人正常交流,1998年6月可以与人正常交流。可以看出这个孩子说活的时间很明显的晚于其他的孩子。让我们看看他在0-3岁间的语言环境:出生后至8个月由奶奶和外婆轮流看管,奶奶和外婆分别是操四川和贵州方言的老人,不会讲普通话;8个月随母亲到美国陪读,2岁回到北京继续由奶奶和外婆轮流照看,父母跟他讲夹杂着英语的普通话,在家里会一直播放英文原版的动画片。所以2岁半孩子还不肯开口讲话。后来开始说一些简单的单词,但是这些词汇有汉语普通话,有英语单词,也有四川或贵州的方言,当他看见图画书上的一只鸟的时候,会指着鸟对我说:“阿姨,bird。”当他要去厕所的时候,则会用方言跟我说,弄得我很迷惑。他完全是把这几种不同的语言当成了一种语言在使用。但是当他后来上了幼儿园,我发现他语言里的其他词汇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了汉语普通话。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孩子的语言环境不仅不单一,而且各种语言都没有在他的意识里形成一个完整的语言体系,而是几种语言混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新的体系。

  这种例子很多,在此不再赘述。
   
    我就此事与sure agu也探讨过,他说他身边的朝族朋友,从小都生活在汉、朝两种语言环境中,但是没有谁把两种语言混淆在一起用,这是因为他们从小分别构建了两种语言体系,朝语和汉语,两种体系的“分界线”就是自家的那道大门,或者说是族人和外族人。当他们进入家中的那道大门的时候或者见到自己的族人的时候,朝语体系打开,当走出家门或者与外族人交流的时候,另一种汉语体系打开。因为他从小接触的这两套语言体系全部是完整的,因此孩子不会产生混淆。
   
很多专家也指出:其实,幼儿的双语学习好似潮涨潮落,母语和第二语言的发展此起彼伏,两种语言的学习很难达到绝对的平衡。不必担心,这只是暂时的语言发展不平衡,是正常也是健康的。很多在北美生活的父母都有这样的体会,在那里出生和长大的中国孩子比在中国的中国孩子讲话晚,但他们一旦开口,他们是两种语言同时会说的,而他们长大以后的英语水平也完全不比外国人差。

因此,孩子成长时的语言环境不怕复杂,而是怕混乱。所以如果在家庭中父母可以为孩子营造一个满语为母语的氛围,是不会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或者影响孩子以后汉语水平的发展。


[b]第二部分 形成语言体系后的维护和发展[/b]

下面我们说说关于在孩子满语言体系形成后的维护和发展。

再举个例子:
初寒,女,1996年11月生于湖南,从小在湖南方言的单一语言环境中长大。上幼儿园后接受了普通话的学习,但是也仅仅停留在可以听懂一些话的水平。2000年5月随父母来到北京,刚来的时候对于我跟她说的普通话,她听后只是摇头或者点头,自己并不开口讲普通话。后来在北京上了幼儿园,也就是几个月的时间,她外婆从湖南打来电话她已经有很多都听不懂了,还问她妈妈说:“外婆说的什么话啊,我怎么听不懂啊。”她父母都是湖南人,在家里的交流语言就是湖南的一种方言,可是孩子后来跟他们说:“你们说普通话,不要再说这种我听不懂的话了。”天呀,我看到这个情形后,真是惊异于孩子的语言能力。

目前,满语言并不能成为对外的交流语言,当满洲的孩子走出家门的时候,我们好不容易为孩子建立起来的满语言体系将会受到社会主体语言的强烈冲击。这时,我们又该何去何从?!

众所周知我们现在的汉语水平绝不是5、6岁时的水平,是曰后不断的学习并与外界交流使我们达到了今天的一个水平。当然这个水平因人而异,但是我们都不会出现交流的障碍。我们的汉语学习大都不来源于父母,而是通过幼儿园、学校的系统教育把我们的汉语不断的完善与强化。很多来自那些知识层次较低家庭的孩子,通过学习,汉语水平都高于父母。那么,当我们说着满语的孩子走出家门的后,在上学以后,孩子所得到的不断强化并不是满语,而是那个社会的主体语言,在中国来说就是汉语普通话。由此,我们孩子满语水平的高低完全的来自于家庭的教育,父母的满语水平将决定孩子的水平(排除孩子长大后自学满语的情况)。这就会使满语的发展因父母而异因家庭而异,满语发展会出现不平衡。

试想,如果我们满洲的孩子在幼儿时期除了自己的家庭还有一个社会群体(无论大小)可以提供训练和强化的场所,比如满汉双语幼儿园,那么是不是会给那些希望孩子能够以满语为母语的满洲父母减轻不小的压力呢。孩子也可以找到和自己说着相同语言的小伙伴,民族的意识和凝聚力还需要我们去不断的用言语来强调吗?


以上说了那么多都是在假设父母可以用满语作为曰常交流语言的前提下提出的观点,因此为了我们能有一代说着自己母语长大的满洲孩子,我们现在只能更努力的学习这本该属于我们的母语。

看后请您参与投票,谢谢!


[/size][/size][size=2]注:本文参考了一些专家及学者的文章,由于本文不具任何功利性质,因此不涉及有关著作权的问题。在此仅表示感谢![/size]

[[i] 本帖最后由 问春无语 于 14-11-2006 05:23 PM 编辑 [/i]]

 2006/11/14 19:07

借用一个朋友的说法,咱就应该买一个地方的房子,整一个社区,全说满语,甭管大人孩子,都需要这个语言环境。这样孩子们也不是除了幼儿园那几个钟头,除了家里的阿玛额嬷,就没地方说了。

孩子们需要看自己母语的动画片,听自己母语的歌,不能原创我们就翻译,尽量让母语在孩子的幼小的复杂的语言环境中多占一些分量

brightking 2006/11/14 20:50

周围邻居,不是说满语就是说锡语,你要是张嘴就说汉语你都不好意思跟人家打招呼。

yanb 2006/11/14 22:37

家庭这个语言环境是最有效的。我见过有很多人会讲多种语言,他们主要依靠家庭这个基本但重要的语言环境,从父母那里学习来的。
父母要带头说,坚持说。

manchukuo2004 2006/11/15 00:22

但有這麼多滿語老師嗎?

问春无语 2006/11/15 11:27

当大家对这个问题可以达成共识的时候,紧接着另一个问题又出现了,就是如何在家庭中使用满语,或者说如何教孩子满语呢?我和朋友在私下也探讨过这个问题。如:书——bithe——指向具体的物,还是直接说bithe——指向具体物呢,只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教育,也就会造就两个截然不同的孩子,但是我没有这样的具体事例可以参考,因为我所知道的民语教育,都是单一的母语教育,而汉语是长大以后学习而来的,那我们面对[b]恢复[/b]自己语言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怎样做呢?我们现在没有可以借鉴的实例,我们也正在周围寻找这样的可以给我们以启示的例子。但是最终还是要靠我们自己的决定和选择。

 2006/11/15 11:52

干啥还要“书——bithe——指向具体的物”呢?还怕孩子学的汉语不够多吗?既然说孩子学习语言的能力是很强的,那么在他以后的生活中有的是汉语可学。唯一值得担心的倒是他刚刚从家庭-父母-幼儿园这样一个母语环境,开始走入一个陌生的汉语环境后,会否出现孤僻的倾向,但我认为,这不会造成一个孩子心理发展的不健全的,而对于一门语言来说,初期的纯母语环境有事个很重要的事。

sure 2006/11/15 12:53

孩子不会造成语言系统混乱的前提是


家庭母语环境必须纯粹




如果父母双方也是汉语满语加在一起说,想说什么说什么,对于没有语言体系判别能力的孩子来说,是灾难性的。

另一方面,父母的母语坚持度也是个问题,有时候(主要是在孩子走出家庭走向学校的时候)孩子和父母讲汉语,因为他知道父母是听得懂的,父母就迁就了,那这个孩子的母语思维可以讲是瞬时土崩瓦解的。

周围大量的朋友,小时候因为不肯和家人讲朝鲜语(在学校小朋友都说汉语嘛),被父母暴打(就是流氓打架那种打法),直道朝鲜语求饶,才算完,但是今天,这些朋友都说一口流利的朝鲜话,还有很多人在大学的时候给韩国企业做兼职(当然,他们说的朝鲜语和韩国讲的还是有区别的,但是这不重要)。


有蒙古族朋友幼年也有这样的经历,不说蒙古语被老爸打,不同的是,求饶之后还要打,为的是让你下回记住,省得再打。


这都是我的真实经历(我的意识是说亲眼所见),他们的家长,与孩子交流绝不使用其他民族语言。无论怎么样,比如孩子被人家欺负了,打的头破血流,(我们小时候经常的)因为在学校是用汉语的,有时候着急了,回家和父母用汉语说“我被谁谁谁欺负了,现在打成这样,上医院包一下吧”,通常是,父母心疼,但是不管,啥时候你想好了用本民族语言怎么说咱们再去医院。



这样的事见得太多了。

如果这时候,父母妥协了,那就完了,前几年努力全都白费了。以后他就知道,事情紧急用汉语也是一样的了。



我们当地,很多民族的孩子都没有民族学校可以上,但是一样讲得非常好的民族语言,长大都是双语人。(既精通汉语又精通民族语言)
汉语是学校学的,用的很好。和我们不相上下。
民族语言是家庭生活语言,说得很好,但是由于没有书可以读,文学性差了很多,有很多人会说不会写,不认字(本民族的文字)。
在有了意识后,据我观察,主要是小学最后一两年开始的,有很多人开始学习本民族的文字了(自学),然后看本民族文字的书籍,说的话就开始有文化了。

不能否认的是,因为韩国的存在,朝鲜族人可以看电视有很多的书,但是蒙古族人也没有什么可看,(我们那时候是收不到蒙古卫视的),他们就看托亲戚从内蒙带回来的古书。



所以父母的语言坚持是至关重要的,我的朋友们也没有什么自闭症,什么孤僻,也没有不会汉语,高考也是考汉语卷,虽然有加分(我们那里加分很少,大体是10分以下,一般是5分),但是都考上了很不错的大学,尤其在英语曰语的学习中,表现出惊人的天赋。
很多鲜族朋友是通 汉  朝 英 曰  四语的,最差的是英文, 曰语和汉语一样好 ,朝鲜语更好。

sure 2006/11/15 13:00

特别指出的是



他们都是不上幼儿园的


一方面是我们当地没有民族幼儿园,另一方面是幼儿教育对于孩子的语言形成至关重要



他们上小学前,基本上不怎么会说汉语,在外边玩的时候和我们在一起偶尔说一点,上小学后一般,一年就说汉语说的和我们一样了,因为那时候我们的汉语(我小时候只会说汉语)说得也不怎么样,小学时候也就说得那回事吧。

问春无语 2006/11/15 13:20

关于这个话题我们都已经说了很多了,关键现在我们怎么做才能创造这样的一个满语环境。我们现在这些人在一起还要靠汉语来交流呢,就不要说我们的孩子了(如果有)。所以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如何提高我们的满语水平,起码要能达到曰常交流的水平吧。

另外,此时一个陈年老账就又被翻腾出来了——族内婚,按照sure agu的说法和我举的例子,孩子的语言环境不能混乱,这样就要求经常接触的家里人(起码是父母)说的是一种语言。

我认识一个从小生长在牧区的蒙古叔叔,至今都讲不好汉语,但是他的太太却是汉人,他们的孩子与我同岁,蒙语水平也与我相同,呵呵,只会说几个单词。试想,如果当时他娶的太太是个和他一样说蒙语的蒙古族人呢,我相信他们孩子的蒙语水平应该好的多,即使他们作为家长并不刻意的教她。可是会说蒙语的蒙古族有的是(虽然现在城市里的蒙族也退化的相当严重),可是会说满语的满洲人又在哪里呢?如果有一个满语的大环境,那其实是无所为的,就像是察县金泉的汉人都说锡语而讲不好甚至不会讲汉语一样,很多出生在草原的汉人都讲着一口很流利的蒙语。可是我们满人今天面临的这种境遇,让我们只能完完全全的靠自己去创造这样的语言环境。

要不,我提议,我们先都移民到察县金泉去吧,当有了一定的人数基础了,很多问题就可以慢慢解决了。:) :) 要是现在不去,用不了20年,连那里的人都讲汉语了。:'(

sure 2006/11/15 15:22

:lol



对我个人而言 ,族内婚唯一的意义就是,有可能给二代子女提供一个满语环境,如果不能,那族内婚对我个人而言没有任何意义。

问春无语 2006/11/15 15:51

[quote]原帖由 [i]sure[/i] 于 2006-11-15 15:22 发表
:lol



对我个人而言 ,族内婚唯一的意义就是,有可能给二代子女提供一个满语环境,如果不能,那族内婚对我个人而言没有任何意义。 [/quote]

没错,这正是我想对那些并不学习满语却整天高举着族内婚大旗的人说的,如果我们不想恢复我们的母语,那么族内婚对我们所有的满人来说都没有任何意义。有点所谓的满洲血统有能怎样,一样是汉语思维!

[[i] 本帖最后由 问春无语 于 15-11-2006 04:00 PM 编辑 [/i]]

sears 2006/11/16 07:00

[quote]原帖由 [i]问春无语[/i] 于 2006-11-15 05:20 AM 发表
要不,我提议,我们先都移民到察县金泉去吧,当有了一定的人数基础了,很多问题就可以慢慢解决了。  要是现在不去,用不了20年,连那里的人都讲汉语了。 [/quote]

在金泉租房子住,在伊宁这个大城市找份工作,买辆便宜的汽车解决每天上下班的交通问题。

赤龙搅海 2006/11/16 12:49

我现在在想,将来有了孩子,送到锡伯族那边去读书~!

sure 2006/11/16 12:55

[quote]原帖由 [i]赤龙搅海[/i] 于 2006-11-16 04:49 AM 发表
我现在在想,将来有了孩子,送到锡伯族那边去读书~! [/quote]


那边也是汉语教学阿~!

brightking 2006/11/16 19:50

[quote]原帖由 [i]sears[/i] 于 2006-11-15 11:00 PM 发表


在金泉租房子住,在伊宁这个大城市找份工作,买辆便宜的汽车解决每天上下班的交通问题。 [/quote]
这个感觉挺像那些在大陆租房子,在香港工作的那群人啊。

问春无语 2006/11/16 20:06

[quote]原帖由 [i]brightking[/i] 于 2006-11-16 19:50 发表

这个感觉挺像那些在大陆租房子,在香港工作的那群人啊。 [/quote]


呵呵,那群人很多是为了“二奶”,我们是为了我们的母语,本质差别哟。

sears 2006/11/19 18:48

[attach]229890[/attach]

[[i] 本帖最后由 sears 于 2007/11/23 03:34 编辑 [/i]]

ulhuu 2006/11/19 19:35

从地图上看,察布查尔距离伊宁还不算远,关键是生计是不是能很好的解决,毕竟我们都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还有就是取得亲属的支持。细想想移民并不是那么简单啊

 2006/11/19 19:40

baniha!

问春无语 2006/11/19 20:48

回复 #19 ulhuu 的帖子

察县县城里伊宁15公里左右,开车30分钟。(路上有限速,而且新疆查限速非常严格)。从察县县城到金泉25公里,开车也是30分钟(这里一般没人查限速)。不过我的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

urime 2006/11/23 11:08

不晓得怎么操作?没有大环境到不是问题,家庭内部使用一样可以延续。但是,大人的满语只有达到和汉语一样的水平才能教孩子,斑竹觉得自己和周围的人有达到能教孩子的满语水平的可能吗?离开了这些,再讨论更进一步的方法也不能实现啊。

surehan1 2006/11/24 14:56

我觉得还是从自身找,看清自己在干什么,就能得出这个答案。

sears 2007/11/23 11:37

偶然见到了另一张1994年出的察布查尔县地图,比上面一张更详细,有各牛录位置。

[attach]229891[/attach]

雨舟格格 2007/11/23 16:26

现在咱们先好好学着,等有孩子的时候,我觉得应该注意胎教,呵呵,老早就让孩子感受那样的语言环境,然后,等孩子出生了,再视当时自己语言和经济情况以及周边的语言环境而定,看是否要到察县长住一段时间

萨尔浒 2007/11/27 17:03

其实我感觉最重要的还是自己先学好了 才能去教孩子 

ridaikin 2007/11/27 18:21

:lol

女真铁骑 2007/12/16 22:48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St.Sky 2007/12/19 15:06

我想是否可定期在某城市组织各年龄层的聚会,比如孩子,可以安排专人的语言文化授课……

sears 2008/5/29 06:47

[url]http://edu.qq.com/a/20080526/000141.htm[/url]

[b]新疆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b]

[url]http://edu.QQ.com[/url]  2008年05月26日11:28   腾讯教育   评论0条 第 1 2 页 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2008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组织全区部分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5458名(含选调生)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对象

(1)新疆户籍大中专毕业生(含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部分职位户籍不限(详见职位表);

(2)新疆普通院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上述各类人员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2008年自治区选调生招录对象

新疆生源内地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Q吧) 、大学本科生(含新疆内地高中班应届大学毕业生)。


3、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三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有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1990年6月 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2年6月5日后出生),具体年龄请详见《200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干部配偶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职位的年龄适当放宽,报考专业不限。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

7、报考人民法院审判岗位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单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必须符合自治区规定的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一)。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自治区选调生招录条件

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团结同学,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从事基层党政工作;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二、招考职位

详见《200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考程序

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报名与确认

采用网络报名和个别机关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2008年5月30日10︰00时— 6月5日18︰00时(北京时间)。

(2)个别机关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5月29日— 6月4日。每天10︰00-18︰30时(北京时间),中午不休息。


2、缴费时间

2008年5月31日—6月6日(每天10︰00-18︰00时)。


3、报名方法

(1)网络程序

除个别机关外,允许报考人员选报符合职位条件且笔试科目完全相同的2个以内职位志愿(既报考志愿、调剂志愿,要求详见附件一),具体方法:

1)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url]www.xjrsks.com.cn[/url]);

2)查阅《报名流程》;

3)签署诚信协议书;

4)如实填写《200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5)传送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

6)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面试时携带);

8)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的相关费用;

9)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08年7月6日10︰00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下载确有困难的,可到自治区或所在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寻求帮助)。

(2)个别机关现场报名:只允许报考一个单位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3个月以内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5张、报考费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到指定地点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二。


4、报名笔试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5、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加试《法律基础知识》;

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和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申论》:150分钟,满分100分;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0分钟,满分100分;

(3)《法律基础知识》:150分钟,满分100分;

(4)《公安基础知识》:90分钟,满分100分;

(5)《汉语基础知识》:60分钟,满分100分。


2、免试科目以及成绩计算

报考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免试《法律基础知识》,该科成绩按100分计算;

取得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中C级(六级)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1)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维、汉、哈、蒙、柯、锡伯民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毕业生(即“三支一扶”人员)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时间截止2008年6月5日)。

(3)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干部配偶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职位的可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笔试时间:2008年7月12--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5、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用维、汉两种文字统一命制。


6、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其中,克孜勒苏克尔克孜自治州、和田、喀什、阿克苏地区和人民法院特殊职位(详见职位表)可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或有一科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7、笔试成绩公布

2008年8月18日18时(北京时间)起,笔试成绩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url]www.xjrsks.com.cn[/url])、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url]www.xjrs.gov.cn[/url] )、新疆昆仑网([url]www.xjkunlun.cn[/url])公布。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人员。招录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未入闱,调剂志愿所报职位出现零入闱的情况下,可按笔试成绩择优递补到调剂志愿。凡第一志愿已入闱,不再调剂到第二志愿。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资格审查

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用人单位或地、州、市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使用维吾尔文字考试免试《汉语基础知识》的人员,须提供国家颁发的汉语水平考试(HSK)中C级(六级)以上证书;

(2)报考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免试《法律基础知识》的人员,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4)“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

(5)“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

(6)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干部的配偶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职位的须提供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选派干部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7)在职公务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时间

2008年8月28日—8月30日,每天9︰30—19︰00(北京时间,中午不休息)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部门

自治区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招考职位面试入闱人员的资格审查。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全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考职位面试入闱人员的资格审查。

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负责全区各监狱、劳教所招考职位面试入闱人员的资格审查。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选调生的资格审查。

各地、州、市负责本地区招考职位(含公安机关、不含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税务等系统、单位)面试入闱人员的资格审查。

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考职位面试入闱人员的资格审查,在自治区人事厅的指导和委托下分别由克州、和田、喀什、阿克苏地区人事局负责。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负责自治区用人单位及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自治区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系统(单位)招考职位的面试组织实施工作。

各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自治区的要求,负责本地区招考职位的面试组织实施工作。

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考职位的面试工作,由克州、和田、喀什、阿克苏地区人事部门在自治区人事厅指导和委托下,负责本地区招考职位的面试组织实施工作。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8年9月3日——9月7日,每天上午:9︰30,下午:15︰30(北京时间)。

2008年8月20日18︰00(北京时间)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新疆昆仑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面试日程安排表》,也可电话询问自治区用人单位及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


3、面试要求

面试人员需提前1天到指定地点报到,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面试费用40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五)体能测评

1、报考各级公安机关、监狱系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招考说明》(详见附件三)执行,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

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由自治区和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和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四)执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安机关招考说明》执行(详见附件三)。

体检人员务必提前1天到自治区用人单位或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报到。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地、州、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考察

自治区用人单位或各地、州、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应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表》(可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下载)并提交所报考的自治区用人单位、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因考察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时,须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批准后,可在该职位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

自治区用人单位和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于2008年9月22 日—28 日在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新疆昆仑网网站公示。


(九)录用

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等有关手续。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为保证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参与考录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用人单位和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另行通知。


六、本《简章》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负责解释,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各附件。

(一)政策咨询电话:

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0991-2391408、2391232

(主要负责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

2、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0991-4696072、4685818

(主要负责政府机关)

3、自治区人事厅基层干部工作处:0991-4685867、4685817

(主要负责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

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0991-2391723

(主要负责选调生招录工作)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0991-4660010、4650800


(三)监督电话:

自治区监察厅:0991--2392772

自治区纪检委驻人事厅纪检监察室:0991—4685841、4685809

附件:一、报考公务员有关问题说明

二、现场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

三、公安机关招考说明

四、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二○○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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